同一投资主体之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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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一、基本案例2013年3月,李海、王燕、孙力、张强4个自然人共同投资120万元成立了海燕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海燕公司),主要生产小型变压器。2016年6月,李海等4人又共同筹资500万元成立了强力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强力公司),从事建筑材料生产。2016年7月,海燕公司将所属的一块国有土地分割后转让给强力公司。强力公司取得海燕公司转让的土地,是否要缴纳契税呢?二、政策规定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(本文共计2页)......[继续阅读本文]